甘肃: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鼓励低谷时段使用电采暖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落实《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日前,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电取暖价格支持政策,鼓励利用谷段低价电量,延长谷段用电时间至10小时,居民用户取暖期不执行阶梯电价,工商业集中电采暖用户基本电费和谷段输配电价优惠50%,支持其参与市场交易。
《通知》提出: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含学校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类别用电)取暖期用电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统一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并调整为每天7:00-12:00、19:00-24:00,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电谷段目录电价,其他时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平段目录电价。非取暖期用电恢复执行现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居民用户可自行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以居民供热为主的集中供暖企业,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供暖设备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类别。取暖期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调整为每天1:00-5:00、11:00-17:00,高峰时段为每天7:00-9:00、18:00-24:00。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用电价格按输配电价顺价模式结算,其基本电费减半执行,谷段输配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标准的50%执行,其他时段按正常输配电价标准执行。
将工商业电采暖用户取暖期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调整为每天1:00-5:00、11:00-17:00,高峰时段为每天7:00-9:00、18:00-24:00。鼓励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交易上网电价,用电价格按输配电价顺价模式结算。
价格支持政策预期目标成效如何?
对于居民电采暖用户,谷段执行低谷用电标准,每度电降低0.249元,平段不再加价,进一步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同时,白天和夜间都有低谷时段,可兼顾学校和普通居民等不同电力用户取暖用电需求。
对于居民集中电取暖企业,综合实施市场化交易、基本电费减半、谷段输配电价优惠50%等措施,可以引导企业避峰用谷,大幅降低用能成本。
对于工商业取暖用电,将谷段延长2小时,综合考虑了甘肃省发电特性,兼顾了所有工商业用户用电特性,体现了用电公平。
甘肃:推进全域清洁取暖,大力发展电供暖
根据此前出台的《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甘肃省将以示范先行,有序推进为原则,以居民可承受为中心,指导各地选取适宜清洁供暖策略,积极开展电供暖和各类可再生能源供暖示范,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大力推广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此次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延长低谷时段,也为电供暖的推广营造了有利环境。
▲二维厂房电采暖项目
▲二维学校电采暖项目
▲二维酒店电采暖项目
随着电热膜供暖技术的愈发成熟,取暖消费升级以及政策支持力度的逐渐加大,电热膜供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各行各业应用不断扩大。二维暖烯石墨烯电热膜供暖系统,构建分户式石墨烯电采暖自主研发体系,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和产能优势,积极参与区域清洁取暖建设,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供暖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