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 |全力推进并持续完善各地清洁取暖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清洁取暖工作要求,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安全的清洁供暖体系,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一些地方政府对2021年度城市供热和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辽宁:《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辽宁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清洁取暖项目投资410亿元,重点实施大型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城乡热网改造、工业余热利用、“煤改气”、“煤改电”、光热+、光伏+微风、生物质、清洁炉具、核能供暖等项目,确保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积极巩固散煤替代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空间。
同时,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推进居民供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及服务业等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因业施策,推行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着力提升电能占能源终端消费比重。
河南:《河南省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11月15日前,全省新增清洁取暖能力5400万平方米。
进一步巩固提升"双替代"供暖替代成效,落实价格支持政策。要将使用天然气和电供暖的群众全部纳入价格政策享受范围,平等享受冬季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峰谷分时电价以及清洁取暖"打包交易"电价政策,对困难群体清洁取暖价格要进行兜底。
烟台:全市清洁取暖改造44万户,计划投资24亿元
根据初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全市农村地区计划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清洁取暖改造44.35万户、集中燃气和生物质锅炉供暖3.15万户,计划开展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4.8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92万户。除偏远山区外,到2023年底全市农村清洁取暖率将达到90%以上,真正让广大农民实现清洁过冬、温暖过冬。
为激发群众改造意愿,确保改得起、改得好,烟台市县两级还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3年计划投资24亿元,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取暖改造户可享受到一定数额财政补贴。
汾阳:《汾阳市2021年度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1年全面完成全市清洁取暖试点建设任务。到试点建设结束前,完成平原农村取暖散煤清洁替代;全市城区范围内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全面完成全市集中供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重点任务方面,通知指出,在结合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现状及地理位置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汾阳市平原地区150个自然村71927户农村居民集中供暖改造。
“煤改电”方面,按照“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初步确定2021年度实施“集中式煤改电”,结合我市电网改造进度,计划一期改造为栗家庄镇5个村、峪道河镇2个村共计2502户。市供电公司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峪道河镇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力争二期完成该镇剩余10个村2851户的改造任务。
包头:《包头市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作为中央财政支持的第4批清洁取暖试点20个城市之一,《方案》明确指出,到2023年,包头市五区、外五旗县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显著提升,达到75%以上。
补贴政策方面,分居民热电联产或工业余热集中供热改造、居民电代煤、太阳能+电辅助、居民生物质取暖、居民气代煤改造、电网增容、供热二次网扩容及改造、建筑能效提升等八类进行分类补贴。其中,对已解决采暖、未解决生活用气的用户,具备管道天然气改造条件的,按照3000元/户进行补贴;居民分户式、集中式电代煤,采用空气源热泵的按180元/平方米补贴;居民生物质取暖,按炉具购置价格的85%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户最高补贴3500元。
泰安:《泰安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的购置安装费用,按照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采暖期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
针对主要工作任务,《方案》明确巩固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大力推广电供暖、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供暖,推进个别行业“煤改电”、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强化清洁取暖政策措施保障等六项内容。要求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到2021年,全市清洁供暖率达到70%。
《方案》指出,2020年,全市农灌负荷约46万千瓦,冬季全部停用后腾出大量供电空间,可满足约4.5-7.4万户供暖用电需求,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充足的电力保障。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台蒙西地区峰谷电价,进一步降低了电供暖运行成本,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电价支撑。
《方案》要求,鄂尔多斯市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各旗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市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